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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妇女的政治权利

共青团组织情况

   广福镇共青团工作在镇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,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党的“十六大”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发展为主题,以创新为动力,以节假日为契机,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服务全局,服务中心,服务青年,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,与时俱进,实践“三个代表”,扎实推动本镇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。现全镇共有15个基层团支部,青年5316人。其中14周岁至28周岁有3089人,现有团员326人。

妇女的政治权利


  政治权利,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、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、管理社会事务,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以及相关的各种权利。政治权利主要有选举和被选举权;有包括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政治自由(必须在法律许可的限度和范围内);有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。我国宪法规定,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。为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实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规定: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,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,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"。"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。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,重视培养、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”。

中共广福镇委员会主办